种菜

推荐福田一小区公共绿地被个别业主种菜 遭居民投诉

小区居民刘先生认为,按照我国《物权法》和《民法通则》有关规定,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,要改变公共用地的形态、用途,应由业主们共同来决定,单个业主无权擅自分配使用。 [更多]
新闻
深圳商报
0 跟贴 0

用微信扫码二维码

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

更多相关
没有更多内容了
热点新闻
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